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4.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司法警察大队和检务服务保障分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单位编制总数为5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4个,实有人数为39人;事业编制10个,实有人数10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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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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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准逮捕75件96人,提起公诉261件29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8.22%,不捕率35.21%,不诉率19.01%。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受理故意杀人案件2件2人,依法批准逮捕并报送至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7件55人;审查起诉涉枪涉爆案件2件2人;审查逮捕农村赌博类案件6件11人,审查起诉5件10人;审查逮捕盗窃案件20件25人,审查起诉33件53人;深化与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沟通配合,成立“地铁协作办公室”,协助办理毁林毁草相关案件19件。审查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4件4人,帮助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扎实推进“助企行动”相关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落实统一受理流转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督工作制度,对涉企案件中权利义务保障等情况动态监控并实时提醒。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通过检察履职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办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22件63人。着力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等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委、法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实现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强化协同履职,形成反腐合力。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强化检察侦查工作,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信,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犯罪1件1人。
精准帮扶助力乡村振兴。选派4名检察人员到查日苏镇沃德嘎查、浩雅日花嘎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等职责。工作队入户发现有低保金被冻结的线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介入立案,仅用10个工作日办结,低保金恢复正常发放,以高效检察履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二)聚焦司法为民,高质效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办理基层群众信访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22件并全部化解,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派驻2名检察人员入驻旗综治中心,加强基层矛盾排查化解,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参与联合接访270余件,强化对涉检矛盾纠纷进行释法说理和依法引导。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针对向未成年人违规出租车辆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履职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等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均已被采纳并回复。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4次,校园讲座17场,受众5000余人,以检察之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审查起诉相关案件33件,并办理相关公益诉讼监督案件2件。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医疗机构整改5项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5件,帮助2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8.7万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为6名因案致贫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以有温度的检察履职守护住热气腾腾的“小家”,彰显检察为民担当。
主动助力民生发展绿色向好。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件1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农用地保护、人居环境治理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督促修复农用地53.65亩,清理固体废物80吨。利用无人机技术调查跟进,系统治理“白色污染”,制发检察建议4件,清除农业生产废弃物20吨,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三)聚焦法律监督,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促进办案提质增效。持续开展“两项监督”专项行动,监督立案2件3人,其中1件1人已获有罪判决,另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1条,监督撤案2件3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共40件,采纳率100%。纠正漏捕漏诉6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并均获上级院支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捎买带”专项检察并发现线索5条。强化对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在旗司法局成立了通辽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办公室”,实现同步动态监督,共向旗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已全部回复整改。
抓实民事行政监督,保障实体程序公正。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并改判;发出民事审判违法等检察建议3件,监督纠正民事案件10件。办理的王某某等21人与辽宁某电力有限公司、某施工队追索劳务报酬申请支持起诉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发出行政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出检察意见14件17人。聚焦社会治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签订协作机制,形成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大格局。
强化执行全程监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积极开展“民事执行全流程监督”、“对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以制度化、体系化强化民事执行全流程监督和终本执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接访+走访”线索发现模式,对内整合业务数据,对外与法院实现执行与监督信息共享,扩展线索来源,着力提高执行监督能力。强化数字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8241件执行案件数据开展碰撞分析,查阅执行案件712件卷宗,针对立案不规范、案款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共监督纠正执行案件25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7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4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相关单位均已完成整改。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相关案件10件,督促特定场所食品和药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医疗机构污水直接排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跟踪监督,实现对48家医疗机构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72家医疗机构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信息登记,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1812.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5.67万元,下降1.93%,变动原因:人员经费测算数较充足,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8万元,增加1.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3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增加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2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2.06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 1812.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812.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6.28万元,增加1.47%,变动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决算数增加;二是在职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导致各类保险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1812.2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812.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6.28万元,上升1.47%,变动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决算数增加;二是在职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导致各类保险增加。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812.2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9.58万元,占 97.0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52.67万元,占 2.9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812.2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198.83万元,占 66.15%;
本年项目支出613.42万元,占33.8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59.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8.34万元,下降4.78%,变动原因:人员经费预算测算数较充足,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30万元,增加1.4%,变动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决算数增加;二是在职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导致各类保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59.58万元。与年初预算 1847.9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5.22%。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560.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4.41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24.56万元,支出决算94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测算数较充足,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98.80万元,决算支出6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经费24万元与年末结余10.58万元的差额13.42万元。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1.2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98.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68.25万元,支出决算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测算数较充足,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4.13万元,支出决算3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测算数较充足,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9.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6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61万元,支出决算3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保险基数调整,导致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测算经费不足,年中调剂至此科目,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7.08万元,支出决算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测算经费较充足,未全部列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61.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5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2.29万元,支出决算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住房公积金测算经费较充足,未全部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146.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3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07.90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13.42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46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资本性支出14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7.93万元,支出决算 57.9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57.50万元,支出决算 57.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43万元,支出决算 0.4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7.93万元,支出决算57.93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57.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7.50万元,占 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 0.43万元,占0.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8.5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5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202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未增加或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4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43万元,接待7 批次,55 人次,开支内容:第一,用于上级对口部门或检察院来院参观考察;第二,用于同级检察部门来院学习交流;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36万元,减少45.57%,变动原因: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07.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6万元,减少2.04%,变动原因:减少的经费为非同级财政拨入的公用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7.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6万元,下降2.04%,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4.8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5.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5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1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不涉及其他类资金项目。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其他类资金的项目。本部门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无其他类资金的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他未公开的3个项目中有2项为涉密项目、1项未参与绩效自评。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16分。全年预算数为474万元,执行数为464.2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并提供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部分指标无法量化,导致绩效自评困难。指标设置需更加细化、科学、可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根据业务量、办案量、工作需要以及各方基本因素制定好更细致、科学、量化的绩效目标。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97.95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49.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办公设备电脑,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警用设备,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性,保障办案人员安全;购置高速印刷机,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的打印印刷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采购指标进行调整,导致绩效出现偏差,指标设置需更细致化、科学性、前瞻性。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根据业务量、办案量、工作需要以及各方基本因素制定好更细致、科学、量化的绩效目标。
表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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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 |
474 |
464.23 |
10 |
97.94 |
9.79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 |
474 |
464.23 |
—— |
97.9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并提供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我院实有人数 |
正向 |
等于 |
83 |
82 |
人 |
2 |
1.98 |
|
|
受理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 |
874 |
件 |
3 |
2.62 |
|
|
审结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0 |
814 |
件 |
2 |
1.81 |
|
|
印刷宣传册或宣传单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0 |
600 |
张 |
2 |
2 |
|
|
培训人次 |
正向 |
大于 |
10 |
13 |
人次 |
1 |
1 |
|
|
维修设备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20 |
台/套 |
2 |
2 |
|
|
司法救助案件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4 |
件 |
3 |
3 |
|
|
质量指标 |
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 |
1 |
|
|
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
刑事检察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2 |
2 |
|
|
年度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3.13 |
% |
2 |
0.96 |
|
|
宣传册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100 |
% |
2 |
2 |
|
|
培训考核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2 |
2 |
|
|
印刷错误率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0 |
% |
1 |
1 |
印刷未发生错误 |
|
设备设施 |
定性 |
|
正常运转 |
正常运转 |
|
3 |
3 |
|
|
时效指标 |
法定时间内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
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8 |
48 |
小时 |
5 |
5 |
|
|
成本指标 |
办案人均支出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50 |
4.83 |
万元 |
5 |
5 |
|
|
培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10 |
0.1 |
万元 |
3 |
3 |
|
|
设备设施维修平均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0.20 |
0.02 |
万元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办案人员能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10 |
10 |
|
|
办案效率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5 |
5 |
|
|
司法救助资金落实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 |
经费发挥作用时间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 |
1 |
年 |
5 |
5 |
|
|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
总分 |
100 |
98.16 |
|
表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 |
150 |
149.19 |
10 |
99.46 |
9.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150 |
149.19 |
—— |
99.46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购置办公设备电脑,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警用设备,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性,保障办案人员安全;购置高速印刷机,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的打印印刷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办案效率。 |
购置办公设备电脑,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警用设备,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性,保障办案人员安全;购置高速印刷机,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的打印印刷工作,提升检察工作的办案效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装备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0 |
10 |
|
|
笔记本电脑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2 |
0 |
台 |
1 |
0 |
采购计划调整,未开展笔记本采购工作,主要用于采购整理装订销毁一体机、、固定资产管理设备 |
|
高速印刷机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0 |
台 |
1 |
0 |
采购计划调整,未开展印刷机采购工作,主要用于购置硬盘、硬盘录像机、 |
|
法警装备采购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2 |
套 |
3 |
3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5 |
5 |
|
|
装备购置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 |
% |
5 |
5 |
|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
时效指标 |
装备采购时间 |
定性 |
|
12月末之前 |
12月之前 |
|
5 |
5 |
|
|
装备到位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5 |
5 |
|
|
成本指标 |
全年笔记本电脑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1.60 |
0 |
万元 |
4 |
4 |
采购计划调整,未开展笔记本采购工作 |
|
法警装备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0.19 |
万元 |
4 |
4 |
购置 防暴器械柜(安保器械柜),节约资金支出 |
|
高速印刷机设备采购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1 |
0 |
万元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人民检察院业务能力 |
定性 |
|
提高 |
提高 |
|
5 |
5 |
|
|
工作效率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年 |
10 |
10 |
|
|
推动检察业务装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
定性 |
|
长期 |
长期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95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1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此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和被装购置费等日常的办案业务费,其作用是为了保障我院检察人员办公办案的基本办公费用、电话费、网络通讯费和办案出差费用,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为检察人员的办公办案提供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并提供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为工作人员办理案件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服务,主要包括办案的办公费用、印刷费用、培训费用等日常支出同时提供了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采购计划出现调整。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了解工作进展和现状,把握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绩效自评可以帮助发现工作中的弱项和短板,提出改进方案。二是确定工作重点,通过对不同指标的权重和得分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明确工作优势和不足,并据此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考核和评估,可以帮助本单位加强内部各个环节的管理,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组织效能。四是通过绩效自评,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同时强化支出责任,强化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464.23万元、执行率为97.94%,其中:财政拨款464.2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该项目的项目资金合计金额为450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而保障了我院正常办公经费的需求,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的书籍、硒鼓等,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办案质效,以及我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从而提升我院检察信息化建设,为办案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并为我院检察干警提供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财经制度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始终坚持以业务活动为导向,紧扣业务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报销单据从严把关,对不合规、不合法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各项支出符合项目使用范围,合法合规合理,佐证资料真实准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我院实有人数(人),目标值83,完成值82,分值2,得分1.98。
(2)受理案件数量(件),目标值1000,完成值874,分值3,得分2.62。
(3)审结案件数量(件),目标值900,完成值814,分值2,得分1.81。
(4)印刷宣传册或宣传单(张),目标值500,完成值600,分值2,得分2。
(5)培训人次(人次),目标值10,完成值13,分值1,得分1。
(6)维修设备数量(台/套),目标值10,完成值20,分值2,得分2。
(7)司法救助案件数(件),目标值2,完成值4,分值3,得分3。
2.质量指标
(1)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率(%),目标值95,完成值95,分值1,得分1。
(2)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2,得分2。
(3)刑事检察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目标值90,完成值90,分值2,得分2。
(4)年度结案率(%),目标值95,完成值93.13,分值2,得分0.96。
(5)宣传册发放率(%),目标值95,完成值100,分值2,得分2。
(6)培训考核合格率(%),目标值100,完成值100,分值2,得分2。
(7)印刷错误率(%),目标值5,完成值0,分值1,得分1。
(8)设备设施,目标值正常运转,完成值正常运转,分值3,得分3。
3.时效指标
(1)法定时间内结案率(%),目标值95,完成值95,分值5,得分5。
(2)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小时),目标值48,完成值48,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办案人均支出(万元),目标值5.50,完成值4.83,分值5,得分5。
(2)培训成本(万元),目标值0.10,完成值0.1,分值3,得分3。
(3)设备设施维修平均成本(万元),目标值0.20,完成值0.02,分值2,得分2。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办案人员能力,目标值提升,完成值提升,分值10,得分10。
(2)办案效率,目标值提高,完成值提高,分值5,得分5。
(3)司法救助资金落实(%),目标值98,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6.可持续影响指标
(1)经费发挥作用时间(年),目标值1,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2)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目标值长期,完成值长期,分值5,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使用人员满意度(%),目标值98,完成值98,分值5,得分5。
(2)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目标值98,完成值98,分值5,得分5。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16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后续的预算年度,我院根据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年初设立此项绩效目标时广泛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和需求,根据其需求量、案件量等多重指标设立年初绩效目标值,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使用项目资金,围绕我院全年工作重点,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将项目资金用于保障检察工作大局发展。
(二)措施及办法。
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水平,积累预算项目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的良好经验。同时在后续预算年度中继续加强预算项目的绩效管理,持续保质保量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严格依据“产出+效果”的模式,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目标及指标。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本单位始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导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围绕部门职责和工作活动,系统梳理并构建了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为后续绩效目标设定和评价考核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在事前绩效目标设定方面: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本单位同步设定了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这些目标不仅涵盖部门整体绩效,还进一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业务活动,确保每一项预算支出都有明确的绩效指向,做到目标可衡量、可考核。
二是在事中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我院建立了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通过季度通报和台账管理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确保各项预算按计划有序推进,防止资金闲置或挪用。
三是在事后绩效评价开展方面:年度终了后,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全面评价,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追溯。
四是在评价结果与改进应用方面:从本年度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推进实施,整体达到了预期效果。但通过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量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仍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绩效指标设置,强化量化指标的应用,提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前期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三是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不涉及核心指标体系建设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0475-5225899-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