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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6-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4.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内设机构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检务保障分中心和法警队等7个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5辆。编制总数为5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4个,实有人数为39人;事业编制10个,实有人数10人。编制外人员32人;退休人员25人。

(二)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881.8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3.89万元,增加1.8%,增加的原因是2026年基本支出为1275.27万元,较2025年增加27.35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测算类人员经费增加;2026年项目支出606.54万元,较2025年增加6.54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项目支出含引进人才费用6万元。

支出预算1881.8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3.89万元,增加1.8%,增加的原因是2026年基本支出为1275.27万元,较2025年增加27.35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测算类人员经费增加;2026年项目支出606.54万元,较2025年增加6.54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项目支出含引进人才费用6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88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1.8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88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27万元,占比67.77%,比上年增加2.19%,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测算数增加;项目支出606.54万元,占比32.23%,比上年增加1.1%,原因是2026年预算中办案业务费为390.54万元,其中包含本年拨款38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54万元,较2025年减少59.46万元,由于本年办案费相关预算支出减少;2026年预算年中业务装备经费为210万元,较上年增加60万元,由于本年装备购置计划增加;2026年预算中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补贴类项目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单位正常机构运转、办理案件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81.8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6.23万元,津贴补贴365.57万元,奖金56.64万元,职工养老保险缴费70.35万元,职工职业年金缴费35.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84.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专项编制人员加班补贴、聘用制书记员和自聘人员工资)256.74万元。较上年增加26.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测算数增加;公用经费109.73万元,主要包括:包括水费0.62万元,电费20.14万元,取暖费2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31.5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测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636.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理案件等方面支出。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035.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2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导致测算类人员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原因2026年预算中办案业务费为390.54万元,较2025年减少59.46万元,由于本年办案费相关预算支出减少,2026年预算年中业务装备经费为210万元,较上年增加60万元,由于本年装备购置计划增加,综上所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较上年增加0.5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选调生生活补助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4.26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占比1.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占比98.4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 万元,减少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 万元,减少0 %。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同上年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6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9.6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执行数为57.5万元,2026年预算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原因主要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19.6万元未全部列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6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73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增加0.51%。主要原因是测算出的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均较上年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万元。政府采购预计在第一季度完成20%,第二季度完成50%,第三季度再完成20%,第四季度完成10%,截止11月末完成全年采购任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末,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未检功能室信息化改造项目设备、融媒体功能室改造工程设备、党建数字检察中心(二期)设备、检察业务集中打印印刷管理设备、云桌面设备、党建数字检察中心项目设备、多功能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设备、会议室信息化改造项目设备、12309配套设施项目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6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包括:办案(业务)经费38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10万元,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补贴类项目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1.办案(业务)经费387万元,绩效目标:

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并提供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我院实有人数等于79人、培训人次大于10人次、审结案件数量大于等于800件、受理案件数量大于等于900件、印刷宣传册或宣传单数量大于等于500张、维修设备数量大于等于10台/套、司法救助案件数大于等于2件;质量指标: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率大于等于95%、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大于等于90%、刑事检察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大于等于90%、年度结案率大于等于95%、培训考核合格率大于等于100%、印刷错误率小于等于5%、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时效指标:培训天数等于1天,宣传工作开展时限等于1天,法定时间内结案率大于等于95%,设备设施故障修复响应时间小于等于48小时;成本指标:全年物业成本小于等于68万元,办案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小于等于39万元,印刷宣传页成本小于等于5元,全年办案成本支出小于等于211万元,全年劳务及听证员成本小于等于14万元,全年设备设施维修成本小于等于50万元。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有效提高办案人员办案工作效率;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满意度指标包括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8%。

2.业务装备经费210万元,绩效目标:

购置控告申请设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购置案件管理设备,实现检察服务智能办,随时办、自助办、达到便捷群众、工作提效的目的;购置办案工作区装备,以保障办案安全,使得办案工作区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效率。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笔记本电脑采购数量大于等于5台、控告申诉设备采购数量大于等于1台、案件管理设备采购数量大于等于1台、办案工作区装备采购数量大于等于1台;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等于100%、设备利用率大于等于98%;时效指标:装备采购时间小于等于12个月、装备到位后验收时间小于等于7天;成本指标:笔记本电脑采购成本小于等于7000元/台、控告申诉设备采购成本小于等于18万元、案件管理设备采购成本小于等于80万元、办案工作区装备采购成本小于等于65万元。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人民检察院业务能力、提升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5年、长期推动检察业务装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5%。

3.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补贴类项目经费6万元,绩效目标:

通过该项目开展,及时足额发放本单位选调生经济补偿金,促进本院定向人才培养建设及优化检察队伍结构,保障本院办案业务水平的平稳发展。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补贴发放人数大于等于2人、定向选调生经济补贴人数大于等于2人;质量指标:补贴发放准确率等于100%、专业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等于100%;时效指标:按时发放资金,专业人才服务期限大于等于5年;成本指标:补贴发放金额小于等于6万元、定向选调硕士研究生补助小于等于4万元、定向选调本科生补助小于等于2万元。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加强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才满意度大于等于95%、接收单位满意度大于等于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子奕 联系电话:1524754503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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