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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5-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度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4.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司法警察大队和检务服务保障分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单位编制总数为52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4个,实有人数为38人;事业编制8个,实有人数6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一是服务保障五大任务落地落实。受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546件717人,依法批准逮捕80件102人,提起公诉314件384人。不批准逮捕38件54人,不起诉64件143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1件20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5份。加强“地铁协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15件19人,配合通辽铁检院办理7起涉环资类案件。探索“繁简分流”,成立危险驾驶犯罪办案组,办理相关案件117件。二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3件,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并回复1件,剩余6件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未启动再审。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件。在长江制造材料(集团)科左后旗有限公司成立“知识产权检察联系保护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1次。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诚信建设。利用微博、微信等渠道积极发布检察工作动态243条,发布程序性信息461件,律师依托12309平台阅卷27次。组织召开公开听证62件,并对2件案件听证进行了直播。

深入践行“检护民生”,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访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各类信访件129件。向12件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为2人协调妇联的帮扶政策,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成立“石榴籽·守护三农”公益法律顾问团,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25场次。二是持续擦亮“朵兰·未检”品牌。加强涉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件12人,未成年人犯罪11件18人(其中,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7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5人;针对未成年人文身、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等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份。开展“石榴护籽·爱在检察”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16次。聘任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1名,开展心理疏导、心理辅导、家庭教育15人次。三是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重点聚焦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特点个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2件,为农民工成功讨薪16万余元。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件,依法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和盲人出行安全。

牢牢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前介入27件(次),监督立(撤)案4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6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向旗公安、法院、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7件、检察建议5件。二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7件;向法院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份。三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向法院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份。制发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份,向行政机关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份;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8份。四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督促4个苏木乡镇8000余亩水稻内用电安全隐患问题完成整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配合市院办理西辽河浮桥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五是持续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自主研发《山林保护“补植复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责令补植”行政处罚案件可能执行不到位的案件线索3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件。应用各条线数据模型8个,发现线索31条,制发检察建议7份。

淬炼忠诚政治品格,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29次,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研讨、视频培训等多种方式学习35次。主动向旗委、旗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26次。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学习生活。先后组织开展党员大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实化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增强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庄重感,保持党员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部学习9次。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通辽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1场次,检察长讲纪律党课1次。组织学习党纪学习教育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1次,签订《党纪承诺书》61份。全体检察人员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25件。四是加强巡察整改。接受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15个大问题,62个小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建章立制18项。五是持续推进“石榴籽铸检”品牌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选派优秀检察人员参加各级检察业务竞赛,完善庭审观摩制度,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司法能力。集体获市级集体表彰7次,旗级集体表彰6次。个人获自治区级表彰5次,市级表彰15次,旗级表彰32次。4人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1人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

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85.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53.26万元,下降2.90%,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8.77万元,下降13.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83.29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4.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减少255.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21.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2.18万元。

(一)收入决算总计 1785.9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85.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8.77万元,下降13.50%,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决算数减少;2024年包含大型修缮专项经费180万。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785.9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5.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8.77万元,下降13.50%,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2024年包含大型修缮专项经费180万。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85.9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35.28万元,占 97.1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50.69万元,占 2.84%。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5.9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161.97万元,占 65.06%;

本年项目支出 624.00万元,占 34.9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35.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3.96万元,下降5.65%,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3.30万元,下降14.03%,变动原因:第一,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决算数减少;第二,2024年包含大型修缮专项经费180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35.28万元。与年初预算 1839.2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4.35%。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546.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7.06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99.38万元,支出决算92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22.8万元,决算支出6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1.2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87.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2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6.79万元,支出决算5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3.4万元,支出决算3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7.2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9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41万元,支出决算2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81万元,支出决算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63.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6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9.45万元,支出决算6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111.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0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0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624.00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41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资本性支出 20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9.79万元,支出决算 39.7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39.00万元,支出决算 39.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79万元,支出决算 0.7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9.79万元,支出决算 39.79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9.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9.00万元,占 98.02%;公务接待费支出 0.79万元,占 1.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9.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6万元,增长3.06%,变动原因:公务用车年限较长,维修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7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79万元,接待9 批次,112 人次,开支内容:第一,用于上级对口部门或检察院来院参观考察;第二,用于同级检察部门来院学习交流;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66.50%,变动原因: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15.7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56万元,增长9.01%,变动原因:增加的经费为非同级财政拨入的公用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5.7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44万元,下降0.41%,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7.8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1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7.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5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不涉及其他类资金项目。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其他类资金的项目。本部门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全部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无其他类资金的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他未公开的3个项目中有2项为涉密项目、1项未参与绩效自评。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15万元,执行数为4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培训费及差旅费等,通过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能力,提高办案质效,从而提升检察办案的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部分指标无法量化,导致绩效自评困难。指标设置需更加细化、科学、可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与业务科室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单位的办案量、工作需求和办公楼的基本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定更为科学、细致、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209万元,执行数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购置电脑及打印机,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党建中心设备,提升检察信息化管理水平,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购置数字化档案室设备,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建设;购置快检文检设备,提升检察设备现代化建设,从而辅助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部分指标无法量化,导致绩效自评困难。指标设置需更加细化、科学、可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与业务科室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单位的办案量、工作需求和办公楼的基本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定更为科学、细致、可量化的绩效目标。表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75

415

41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75

415

41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培训费及差旅费等,通过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能力,提高办案质效,从而提升检察办案的公信力。


很好的保障了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并提供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900

1026.00

5

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800

1016.00

5

5

 

培训人次

正向

大于

15

24.00

人次

3

3

 

办案人员数量

正向

等于

78

78.00

2

2

 

质量指标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9.03

%

8

8

 

培训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7

7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5

5

 

受理案件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办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6

4.45

万元

5

5

 

每人次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

0.3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办案人员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00

%

10

10

 

总分

100

100.00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9

209

20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49

209

209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购置电脑及打印机,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党建中心设备,提升检察信息化管理水平,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购置数字化档案室设备,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建设;购置快检文检设备,提升检察设备现代化建设,从而辅助办案,提升办案质量。

通过购置电脑及打印机,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党建中心设备,提升检察信息化管理水平,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购置数字化档案室设备,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建设;购置快检文检设备,提升检察设备现代化建设,从而辅助办案,提升办案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电脑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

5.00

3

3

 

打印机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

8.00

3

3

 

数字化档案室设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2.00

3

3

 

党建中心设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3

3

 

快检文检设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

0.00

3

0

 

质量指标

设备预设功能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00

%

1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00

%

5

5

 

时效指标

装备到位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5

5

 

装备维修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5

5

 

成本指标

每台电脑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500

4868.00

2

2

 

每台数字化档案室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0000

21200.00

2

2

 

每台打印机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500

1699.25

2

2

 

每套党建中心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670000

792881.00

2

2

 

每套快检文检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000

0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办案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5

5

 

提升原有设备技术水平

定性

 

提高

提升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5

5.00

18

18

 

设备售后保障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2

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10

10

 

总分

100

97.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此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和被装购置费等日常的办案业务费,其作用是为了保障我院干警检察工作的基本办公费用、电话费、网络通讯费和办案出差费用,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为干警的办公办案提供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培训费及差旅费等,通过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能力,提高办案质效,从而提升检察办案的公信力。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很好的保障了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并提供舒适的办案环境,有力保证检察业务正常运转。

(三)偏差分析及整改措施。

无偏差。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年初预算绩效的评价工作,达到经费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此项经费绩效自评的目的是对办公费、印刷费和委托业务费等项目经费的年初预算编制和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客观的对比。通过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年末完成值的偏离度,对本年的预算编制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对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经费支出起到指导作用,从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经费支出责任,达到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415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财政拨款41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该项目的项目资金合计金额为415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和被装购置费,从而保障了我院正常办公经费的需求,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的书籍、硒鼓等,保障检察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办案质效,以及我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从而提升我院检察信息化建设,为办案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并为我院检察干警提供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项目资金我院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列支范围对以上经费进行列支,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都经过严格的审批,做到公开透明。并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我院2023年已经完成项目支出的预期目标,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件),目标值900,完成值1026,分值5,得分5。

(2)审结案件数量(件),目标值800,完成值1016,分值5,得分5。

(3)培训人次(人次),目标值15,完成值24,分值3,得分3。

(4)办案人员数量(人),目标值78,完成值78,分值2,得分2。

2.质量指标

(1)年度结案率(%),目标值95,完成值99.03,分值8,得分8。

(2)培训合格率(%),目标值95,完成值100,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95,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2)受理案件及时率(%),目标值98,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1)人均办案成本(万元),目标值4.6,完成值4.45,分值5,得分5。

(2)每人次培训成本(万元),目标值1,完成值0.32,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1)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目标值提升,完成值,分值10,得分10。

(2)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目标值优,完成值,分值10,得分10。

6.可持续影响指标

(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目标值长期,完成值,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目标值98,完成值100,分值10,得分10。

(四) 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后续的预算年度,我院根据上一年度的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年初设立此项绩效目标时广泛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和需求,根据其需求量、案件量等多重指标设立年初绩效目标值,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绩效目标使用项目资金,围绕我院全年工作重点,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将项目资金用于保障检察工作大局发展。

(二)措施及办法。

提前与业务科室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根据其办案量、工作需求和办公楼的基本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

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0475-5225899-

第五部分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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