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一受理流转案件工作规定》,4月20日,科左后旗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殿龙召集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并主持学习会。
刘殿龙副检察长领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统一受理流转案件工作规定》,对于新的规定中管理部门统一受理的案件类别、受理标准,以及后续的审查分配、案件承办部门的确定、流转程序、送案审核等业务进行着重强调。他强调案管部门是检察机关案件的“流转中枢”,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是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务必依法、规范、公平、高效。
第三检察部李秀梅主任要求案管部门检察人员要将该规定学深悟透、学懂弄懂,熟练运用在工作当中,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全院检察业务工作把好入口关、流转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