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阳同志始终认为,在转变司法理念、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上,作为一名青年员额检察官要主动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她在办案中不断学习,始终注重将党的政策与检察工作相结合、关注上级检察机关的政策、理念。在办案中注重向公安机关、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
作为一名从检十二年的公诉人,她始终感恩于自己从前辈处学习到的经验和知识。为了将这种无私奉献、共同进步的检察精神传承下去,她在工作中十分注重传帮带教,将自己所学、所知、所感,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他人。
刘春阳同志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她以对党的无限忠诚、以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对人民的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一件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履行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神圣职责。她以不忘初心的坚守,秉持法治思维,担当职业使命,将自己的个人价值融入到了检察事业中,以高度的担当和自觉铸就了自己无悔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