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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是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法警队等6个部门。

2021年末政法专项编制44人,事业编制8人。2021年末实有在编人数为4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9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书记员18人;地方政府统一招聘人员5人;自行聘用人员7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

2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96.2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66.14万元,增长28.60%,变动原因:其中包括地方财政拨款131.84万元,年中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316.1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和信息化建设经43万元,年末调减经费28.83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964.3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34.30万元,增长20.51%,变动原因:其中包括年中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316.1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43万元,年末调减经费28.83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096.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096.2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096.2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370.35万元,增长21.46%,主要原因:大部分为年中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36万元,占93.71%;其他收入131.84万元,占6.29%。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9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35万元,占61.13%;项目支出814.85万元,占38.87%。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64.3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964.3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04.63万元,增长25.94%。主要原因:大部分为年中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6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51万元,占58.52%;项目支出814.85万元,占41.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3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34.30万元,增长20.51,变动原因:大部分为年中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检察(款)年初预算数为1467.82万元,决算支出1487.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99.82万元,决算支出67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充分保障我院2021年度经费后,差额为人员经费结余,由财政厅收回统筹使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768万元,决算支出8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差额为46.85万元,其中:1.年中追加经费47万元,为扫黑除恶专项经费4万元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43万元;2.充分保障我院书记员全年经费支出,结余记员保障经费0.15万元,年末由财政厅收回后统筹使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65.77万元,决算支出381.9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1.94万元,决算支出37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316.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84万元,决算支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年初预算数为44.93万元,决算支出39.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8.59万元,决算支出2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34万元,决算支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充分保障我院公务医疗补助款后,剩余经费由财政厅收回后统筹使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数为51.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1.54万元,决算支出5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年初预算基本工资内调剂至住房公积金,用以弥补2021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缺口。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03万元、津贴补贴345.43万元、奖金万元14.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8.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3.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住房公积金56.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2万元,较上年增加359.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追加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公用经费9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53万元、手续费0.32万元、水费0.62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维修(护)费8.38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0.62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工会经费7.38万元、福利费9.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9.9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3万元,完成预算的5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51.2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58.69%。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占97.4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2.5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用于办案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及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6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3万元,接待10批次,共接待6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院参观考察的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6个,实施项目6个,完成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814.85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14.8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5万元,比2020年增加24.1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依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本年符合条件的项目均走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6.25万元,比2020年增加276.2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依据政府采购法要求,本年符合条件的项目均走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62万元,比2020年减少0.79万元,降低0.79%。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12309功能室、云桌面系统和多功能室信息管理系统,比2020年增加1.00台(套),主要原因是:增加12309功能室项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办公用房弱电改造工程,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动。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81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业务装备经费 “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等六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86万元。其中,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业务装备经费 “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的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足额保障我院干警的人员经费支出,优化办公办案环境,购置及更新办公设备,为我院干警提供舒适的环境和先进的检察信息化装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业务装备经费 “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等六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27.48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27.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保障了我院业务用房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并对我院办公用房及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全面保障本院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各项业务活动正常的运转,为干警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办案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无法从绩效目标中体现出该项目资金发挥的效益。如绩效目标中只设置了办公用房面积相关数据,不能从中看到该项目中的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等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该项资金发挥的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使绩效目标覆盖到每一个资金项目,并能很好的反映全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历年经费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实际工作需求,更加合理的设定该项目中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绩效目标值。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26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27.00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2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理合规的列支业务装备经费,完成了办公设备购置计划,实现了国产化设备的更新换代,并加强了我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府采购实际金额与预算金额相差较大,由于年初设定目标值时,将全部装备资金都设定为政府采购项目,在年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且有部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未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预测政府采购率,本年重点项目确定后,明确各个项目是否需要走政府采购,精准设定政府采购率年度指标。

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26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24.85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挥良好的办案作用,提升案件质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存在重复的现象。由于全年预算资金执行率为强制性绩效目标,但是在经济效益指标中,仍然设置了支出完成比的三级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使绩效目标覆盖到每一个资金项目,并能很好的反映全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重复设置绩效目标值。

4.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26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67.52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67.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合法合规的使用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保障我院的办公办案需求和聘用制人员经费,使我院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质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具有可衡量性。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中,社会效益指标的三级指标为协助办案的社会效益,此指标没有参考值和可比性,且很难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到绩效目标清晰、完整、可量化。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使绩效目标覆盖到每一个资金项目,并能很好的反映全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尽可能将绩效指标量化,为绩效自评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6.00

127.48

127.4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6.00

127.48

127.48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用房面积

正向

等于

9277.27

9277.27

平方米

20

20

 

成本指标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平均支出

正向

大于

0.01

0.0137

万元/平方米

25

25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指标

经费发挥作用时间

正向

大于

1

1

25

2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0

20

 

总分

100

100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7.00

127.00

127.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7.00

127.00

127.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购置国产设备以及集中打印系统,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警戒设备,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性,保障办案人员安全;保障网呈会议室正常运转,提升办案人员整体素质。

合理合规的列支业务装备经费,完成了办公设备购置计划,实现了国产化设备的更新换代,并加强了我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

51

台(套)

10

10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48.38

%

15

7.26

年初所有业务装备经费全部做了政府采购预算,年中存在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故出现了偏差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0

0

%

10

10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5

15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8

8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2.26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5.00

124.85

124.85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5.00

124.85

124.85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对案件作出决定,对案件终身负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保障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挥良好的办案作用,提升案件质效。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人数

正向

等于

16

16

15

15

 

时效指标

一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笔录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5

15

 

成本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人均费用

正向

等于

7.8

7.8

万元

15

15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支出完成比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的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5

15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干警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

100

100

%

15

15

 

总分

100

100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9.00

167.52

167.52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9.00

167.52

167.52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合同制人员工资,保障我院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及培训费,保证检察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合法合规的使用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保障我院的办公办案需求和聘用制人员经费,使我院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质效。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我院实有人数

正向

等于

78

82

20

20

 

质量指标

保证检察工作正常运转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5

25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指标

经费保障可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正向

大于

1

1

20

2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100

100

%

25

25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院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26.00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27.48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27.48万元。该项目的项目资金包括:电费18.00万元、物业管理费51.00万元、取暖费30.59万元、维修(护)费27.8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预期目标:保障业务用房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保证办公办案用房正常运转,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充分保障了我院业务用房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并对我院办公用房及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全面保障本院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各项业务活动正常的运转,为干警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办案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年初预算绩效的评价工作,达到经费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此项经费绩效自评的目的是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维修维护费等项目经费的年初预算编制和经费支出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年末完成值的偏离度,对本年的预算编制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对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经费支出起到指导作用,从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经费支出责任,达到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评价范围该项目所有预算资金,共计127.48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和评价标准。

按照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绩效相关、简便有效原则,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评价效率,坚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充分运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结合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的具体内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3项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4项三级指标构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45分,效益指标25分,满意度指标20分。本次绩效评价综合成绩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为良;综合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为中;综合得分小于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总结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需要绩效评价工作组对绩效目标内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如业务科室办案量,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本年度装备配置情况及利用率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需要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项目进行量化分析并对各个项目分别形成的绩效评价表,逐项进行打分、汇总评价意见,通过自评表的评价结论以及从中发现的问题,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总结阶段通过绩效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各个项目的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取得成效、经验以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参考建议,将自评结果作为本单位完善政策、制度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实施,充分保障了我院业务用房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并对我院办公用房及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全面保障本院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各项业务活动正常的运转,为干警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办案环境。该项目总体评价分数为100.00分(详见表1),评价等级为“优”。

1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综合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20

20

100%

过程

25

24

96%

产出

30

30

100%

效益

25

25

100%

综合绩效

100

100

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指标分值20分,得分20分。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是为保障业务用房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保证办公办案用房正常运转,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是保障我单位正常办公办案的重要条件,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且与我的单位履行检察业务的主责主业要求相符,属于履职所需。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指标分值25 分,得分24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较为健全,项目制度执行较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审核和存档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指标分值 30 分,得分 30 分。该项目的项目资金合计金额为127.48万元,其中:电费18.00万元,充足的保障了我院办公用房的电量需求;物业管理费51.00万元,优化我院物业管理面积的干净整洁,保障我院食堂及安保等物业工作的正常开展;取暖费30.59万元,使我院9277.27㎡的办公楼的取暖得到了很好的保障;维修(护)费27.89万元,使我院办公楼需要维修维护的部位及时维修,避免安全隐患,保证了干警的人身安全。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指标分值 25 分,得分 25 分。充分保障了我院业务用房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并对我院办公用房及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全面保障本院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各项业务活动正常的运转,为干警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办案环境,提升我单位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检察公信力。

五、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如绩效目标中只设置了办公用房面积相关数据,不能从中看到该项目中的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等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该项资金发挥的使用效益。

六、有关建议

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优化完善项目指标设置。项目立项时,应加强内容梳理,明确工作重点,提炼核心绩效指标,注意指标表述应准确、具体、清晰,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效益,便于后期考核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0475-237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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