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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本站  【字号: |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是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无单独核算的下级单位。

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法警队等6个部门。

2020年末政法专项编制44人,事业编制8人。2020年末实有在编人数为4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2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书记员16人;地方政府统一招聘人员5人;自行聘用人员14人;书记员16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执行收入1725.8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6.27万元,增长10.66%。其中自治区财政厅拨款收入1559.74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0.1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经费;其他收入166.1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当地财政拨入的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以及扶贫专项资金,不列入2020年年初预算里。

2020年,年初预算数1725.69万元,年底支出总数为1725.85万元,2020年支出较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加的资金为人员经费。总支出数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559.58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0.37%;地方财政收入166.11元,占总支出数的9.63%。其中基本支出为956.57万元(公用经费10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人员经费85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占总支出数的55.43%;项目支出为769.28万元(办案业务费492.94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65.57%;业务装备经费276.34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34.43%),占总支出数的44.57%。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72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25.8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725.8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84万元,下降1.10%;支出总计减少18.84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缩减。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2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9.74万元,占90.40%;其他收入166.11万元,占9.60%。(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2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57万元,占55.40%;项目支出769.28万元,占44.6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9.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559.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3.97万元,下降1.50%;支出减少23.97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缩减。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5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45万元,占50.70%;项目支出769.28万元,占49.3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33万元、津贴补贴311.66万元、奖金14.6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4.37万元、住房公积金5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2万元,较上年减少78.1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00.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19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7万元、差旅费8.6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4.89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福利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32.24万元、工会经费7.2万元。较上年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9.9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预算的60.7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8.9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8万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68万元,用于办案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及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3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92人次。主要用于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决定在我院召开通辽市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评查促优专项活动。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部门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20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三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及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经费。

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2020年度全年的办案业务任务,如办案量、结案率及结案时间都已完成年初目标。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办案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围绕检察办案中心工作,提供检务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公益诉讼、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的投入力度,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

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度,我院更新采购了部分检察业务装备,提升我院检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服从于检察业务工作,在检察改革后,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

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加大对此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完成2020年司法救助与国家赔偿工作,使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办案业务费:2020年审结案件数量1250件,受理案件数量1268余件,其中第一检察部受理案件数为835件,结案数为835件;第二检察部受理案件数为308件,结案数为299件;第三检察部受理案件数为125件,结案数116件。审结率达到98.5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人均直接办案支出4.1万元。办案产生的公正社会环境效益达到95%,办案业务费实际支出完成率100%,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为1年以上,案件对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达到10%,办案满意度达到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曹子奕

0475-522589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7

32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27

327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圆满完成2020年度全年的办案业务,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办案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围绕检察办案中心工作,提供检务保障。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已经圆满完成2020年度全年的办案业务,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办案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围绕检察办案中心工作,提供检务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第一检察部案件受理数

10

600

835

10

已完成

第二检察部案件受理数

10

50

308

10

已完成

第三检察部案件受理数

10

100

125

1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0

98%

98.58%

1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法定时间内结案率

5

99%

100%

5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5

4.8

4.1万元

5

已完成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支出执行进度

10

98%

100%

10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5

90%

98%

5

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5

10%

10%

5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10

1

1

1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业务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10

99%

100%

10

已完成

总分

100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业务装备经费:采购装备64台/套,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100%,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装备采购成本节约12%,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100%,升级装备提高工作质效100%,人民群众对于案件的满意程度为100%,可持续使用时间大于6年,干警满意度为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曹子奕

0475-522589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7

14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47

147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2020年度进一步采购侦查、技术、智慧检务等检察业务装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末已经完成购侦查、技术、智慧检务等检察业务装备的采购,从而加强了我院信息化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更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15

10

64

15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5

98%

99%

1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

98%

100%

10

已完成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0

10%

12%

10

已完成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5

98%

100%

5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升级装备提高工作质效

10

90%

100%

10

已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于案件的满意

5

98%

100%

5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使用时间

10

6

6年以上

1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9%

100%

10

已完成

总分

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2万元,比2019年增加2.28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10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主要是云桌面系统和多功能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比2019年增加2.00套,主要原因是根据办公办案需求,开展的项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办公用房弱电改造工程,比2019年增加0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0475-522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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