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关注科左后旗检察院微博微信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预决算公开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2-24  作者:  新闻来源:本站  【字号: |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2月1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

三、支出预算总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是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无单独核算的下级单位。

(一)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2020年末政法专项编制44人,事业编制8人。2020年末实有在编人数为4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2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书记员16人,地方政府统一招聘人员5人,安置复员退伍军人2人。自行聘用人员7人。退休人员23人

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法警队等6个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二)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30.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0.48万元,增加4.5%,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预算1630.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0.48万元,增加4.5%,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3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0.06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3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06万元,占比52.89%;项目支出768万元,占比47.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单位正常机构运转和办案业务及装备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30.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467.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9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正常机构运转和办案业务及装备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44.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51.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78万元,增加39.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因没有此项业务,所以没有增减支出。

2、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2020年预算执行数为0.44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6万元,增长51.1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 万元,下降0%,2020年预算执行数为23.6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32万元,增长39.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32万元,增长39.2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56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院人员变动,导致办公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我院车辆共有8辆, 其中:执法执勤车辆8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我院项目支出预算为547万元,其中包括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126万元,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169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12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2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院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4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2021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四项:业务装备经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及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业务装备经费绩效总体目标:此绩效目标的预算数为127万元, 我院2021年度将进一步购置国产设备以及集中打印系统,实现国产化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办案效率及保密性;购置警戒设备,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性,保障办案人员安全;保障网呈会议室正常运转,提升办案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服从于检察业务工作。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绩效总体目标:此绩效目标的预算数为126万,我院将用此项资金着力保障业务用房的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护)费,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绩效总体目标:我此绩效目标的预算数为169万,主要用来保障我院合同制人员工资,且保障我院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检察工作正常运转,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绩效总体目标:此绩效目标的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来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从而更好的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对案件作出决定,对案件终身负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475-5225899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1524754503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