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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本站  【字号: | |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部门主要职责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无单独核算的下级单位。

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和法警队等6个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2019年末政法专项编制44人,事业编制8人。2019年末实有在编人数为4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42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书记员16人;地方政府统一招聘人员5人;安置复员退伍军人2人;自行聘用人员14人;书记员16人;退休人员23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预算执行收入1762.5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89.78万元,增长19.68%,其中自治区财政厅拨款收入1601.58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28.80万元,增长8.04%。增加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职业年金8.20万元,取暖费63.0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资金12.00万元,聘用书记员经费22.00万元,津贴补贴23.60万元。其他收入160.98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当地财政拨入的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以及扶贫专项资金,不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里。

2019年,年初预算数1762.56万元,年底支出总数为1744.69万元,2019年支出较预算数减少17.87万元,下降1.01%,减少资金大部分为人员经费。总支出数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576.7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90.37%;上年结转资金为7.00万元,占总支出数的0.40%;地方财政收入160.98元,占总支出数的9.23%。其中基本支出为1027.32万元(公用经费9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人员经费929.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5%),占总支出数的58.88%;项目支出为717.37万元(办案业务费470.37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65.57%;业务装备经费247.00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34.43%),占总支出数的41.12%。由于部分人员转隶至监察委,随之人员的减少我院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所下降,故总决算数较年初数减少了。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74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37.6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00万元;支出总计1744.6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39.85万元,下降16.30%;支出总计减少339.85万元,下降16.30%。主要原因:由于部分人员转隶至监察委,且根据上级要求节省开支,故我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故总决算数较去年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3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6.71万元,占90.70%;其他收入160.98万元,占9.3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32万元,占58.90%;项目支出717.37万元,占41.1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83.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00万元;支出总计1583.7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42.71万元,下降17.80%;支出减少342.71万元,下降17.80%。主要原因:2019年我院12人转隶至监察委,且我院节省开支,故经费有所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8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33万元,占54.70%;项目支出717.37万元,占45.3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8.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97万元、津贴补贴399.54万元、奖金13.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5.62万元、职业年金8.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2万元、住房公积金40.1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9万元,较上年减少11.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12人转隶至监察委,且我部门节省开支,故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9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手续费0.40万元、水费0.70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4.35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福利费9.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减少24.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12人转隶至监察委,且我部门节省开支,故经费有所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9.9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0万元,完成预算的5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9.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66.7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万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万元,用于办案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及保险费等等,车均运维4.00万元,较上年减少43.47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9年有12人随着主要办案业务科室转隶至监察委工作,应上级要求节省相关开支,故我部门经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0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20人次。主要用于召开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实训班培训人员用餐。较上年增加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决定在我部门召开全市议案代训实训班,所以较上年增加了此项费用。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部门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三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及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经费。

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2019年度全年的办案业务任务,如办案量、结案率及结案时间都已完成年初目标。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办案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围绕检察办案中心工作,提供检务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公益诉讼、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的投入力度,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

业务装备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度,我院更新采购了部分检察业务装备,提升我院检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服从于检察业务工作,在检察改革后,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

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加大对此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完成2019年司法救助与国家赔偿工作,使案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13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413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中期目标

1、圆满完成2019年度全年的办案业务任务,在2018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办案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围绕检察办案中心工作,提供检务保障。2、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公益诉讼、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的投入力度,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

按项目中期规划,及时足额地满足办案工作需要,有效提升办案质量。1、圆满完成2019-2021年度的办案业务任务,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办案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围绕检察办案中心工作,提供检务保障。2、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公益诉讼、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的投入力度,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预计到2021年能够充分满足办案的需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中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诉科案件受理数

≥490

≥1470

控申科案件受理数

≥155

≥465

侦查监督科案件受理数

≥220

≥60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98%

≥99%

时效指标

法定时间内结案率

≥99%

≥99%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200

≥6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50万元

≥15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产生的社会效益

≥90%

≥90%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0%

≥10%

可持续性指标

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1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99%

≥9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2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202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中期目标

 

 

2019年度,进一步更新采购侦查装备、技术装备、法警装备、电子技术装备、智慧检务等装备检察业务装备,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服从于检察业务工作,在检察改革后,更好地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化、技术化的保障。

经过三年的项目实施,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智慧检务的建设,通过科技强检的战略,力争我院的装备能够完全适应检察业务工作要求,从检务保障上确保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中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14

42

 

 

质量指标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

≥100%

≥100%

 

 

装备验收合格率

≥98%

≥99%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98%

≥98%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0%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50万元

150万元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98%

≥98%

 

 

社会效益指标

升级装备提高工作质效

≥90%

92%

 

 

环境效益指标

人民群众对于案件质效满意度

≥98%

≥99%

 

 

可持续性指标

可持续使用时间

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9%

≥99%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4万元,比2018年减少24.72万元,降低20.1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12人随着主要办案业务科室转隶至监察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减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0万元2018年增加45.48万元,增长,69.75%,主要原因是:采购了用于档案室的多功能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07万元,比2018年减少239.52万元,降低131.55%,主要原因是:采购了驻看守所二期监控系统和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及弱电保障系统;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9万元,比2018年减少25.33万元,降低110.18%,主要原因是:采购了物业管理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主要用于:业务科室及综合部门办案及办公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主要是信息化建设及弱电保障工程,与2018年增加1(套),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办公办案需要对我院办公楼进行了弱电改造工程。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10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1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0475-522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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