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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8-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是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预算单位只有旗本级,无单独核算的下级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于1954年成立。2017年末政法专项编制59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编干警7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4人,事业编制9人,另有享受事业编制待遇5人,均为财政开支)。内设政工科、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技术科、翻译科、案件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控告申诉科、工会等17个部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94.72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厅拨款收入1783.9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99.53万元,年中调整预算追加411.21万元,收入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增长及上划后司法改革检察官职务保障资金。财政拨款决算收入为2494.7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73%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494.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494.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032.0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2.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49.85万元,增长85.50%;支出总计增加1,149.85万元,增长85.50%。主要原因:一是检察院上划自治区财政厅,隶属关系改变,增加了司法改革检察官职务保障资金。二是2017年度预算收入以2014年度决算数为基准,而我院2014年因基建项目当年预算决算数额都很大。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9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5.19万元,占88.00%;其他收入(地方财政拨款)299.53万元,占12.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41万元,占58.40%;项目支出844.63万元,占41.6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95.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195.1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62.6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50.32万元,增长63.20%;支出增加850.32万元,增长63.20%。主要原因:一是检察院上划自治区财政厅,隶属关系改变,增加了司法改革检察官职务保障资金。二是2017年度预算收入以2014年度决算数为基准,而我院2014年因基建项目当年预算决算数额都很大。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3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88万元,占51.20%;项目支出844.63万元,占48.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较上年增加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及上划后司法改革检察官职务保障资金;公用经费10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46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案业务费和装备业务费列入基本支出,2017年上划自治区财政厅后办案业务费和装备业务费作为项目支出单独列支。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8.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4万元,完成预算的81.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40万元,完成预算的8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46.8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6.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40万元,占99.70%;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0.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17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22.10万元,较上年增加44.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置两台执法执勤用车4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23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到出。车均运维费8.40万元,较上年增加15.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使用年限长,造成车辆修理费支出增加,二是2017年度办案量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三是2017年新购置两辆执法执勤用车,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接待12批次,共接待115人次。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7万元,比2016减少46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办案业务费和装备业务费列入基本支出,2017年上划自治区财政厅后办案业务费和装备业务费作为项目支出单独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53万元,比2016增加314.5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6没有工程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比2016增加2,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到期报废。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两项:办案业务费和装备业务费。绩效评价总体情况:2017年办案费圆满完成了办案工作任务,装备采购为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检提供了物质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子奕      联系电话:0475-522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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