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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诉人的责任与担当
时间:2021-10-22  作者:  新闻来源:河北检察  【字号: | |

  她是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一个脚步匆匆走在办案路上的80后女检察官,有时忙于审查一份证据、核实一个细节,往往就错过了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时间。身着便装,娴静温婉,你很难把她和在法庭上唇枪舌战的公诉人联系起来,她就是市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魏满萍。 

  近日魏满萍办理了一起追诉特大贩毒案漏罪,追诉漏罪贩卖毒品案数量达8000多克,使罪犯王某由原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从原来的判处无期徒刑到死缓的相适应刑罚,从犯马某也由此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转帐明细见端倪 

  2016年,魏满萍办理赤城县公安局移送的被告人王某、杨某、马某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制造枪支一案,在审查案卷时发现,在王某银行卡交易明细中,出现王某多次向湖北武汉人徐某、彭某二人转账,每次转账数额少则1000元,多则40000余元不等,转账次数多达三十余次,共计支出人民币56.07万元。 

  梳理被告人王某的成长经历发现,他一直生活在东北,从未从事过相对稳定的、高收入的职业,为何有如此数额的经济往来,而在起诉意见书中并没有对上述交易明细予以体现和说明。 

  带着这样的疑问,魏满萍同志详细审阅了全部案卷,还先后两次前往赤城县看守所对三名嫌疑人进行提讯,不仅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实的核实,更加仔细的讯问了王某向徐某、彭某银行卡多次转账的原因、次数、方式、作用等相关情况;讯问了马某帮助王某获取毒品、邮寄毒品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等;同时就王某贩卖毒品的具体情况向赤城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详细询问。经过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最终形成了王某向徐、彭二人高达56万元的转账系购买毒品用以贩卖而支付的毒资的初步判断,经初步折算,购买的毒品约8000余克。 

  夯实证据成功追诉 

  面对重大案件线索,魏满萍及时向处长、主管检察长汇报,联系公安机关就案件的进一步取证召开协调会,书写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前往湖北武汉调取相关证据。在公安机关取证过程中,及时就补充提纲提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电话沟通指导,引导取证。当公安机关在湖北武汉成功调取徐某、彭某目前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这一证据后,更坚信了承办人认定王某银行卡大额银行流水系购买毒品而支付的毒资的判断。 

  为进一步夯实两起犯罪事实的犯罪证据,在公安机关前往外地调取证据的同时,魏满萍同志就目前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证据和情况多次前往邮政局、快递公司进行咨询,并对相关证据进行调取。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多次的沟通与引导,最终形成完善的证据体系,从而成功追诉。 

  公诉席上一展风采 

  为了确保此案庭审平稳顺利进行,魏满萍在详细审阅案卷的基础上,针对此案中可能出现的“贩卖故意”、“主观明知”等控辩焦点进行了细致准备,确保了庭审过程中的有备无患。 

  她主动与主审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相关司法解释、定性以及庭审方式和节奏、庭审方案、辩论焦点等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与协调,最终形成共识。同时主动与辩护律师沟通交流,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辩护的权利。为了争取被告人认罪服法,她在开庭前专程到看守所与被告人王某等人交流谈心,通过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政策等方式,充分肯定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良好态度和认罪悔罪表现,并鼓励其在开庭审理时保持认罪服法的稳定状态。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杨某、马某等人均积极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王某、马某对追加的贩卖毒品8000余克的事实在坚持认罪的情况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辩解。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整体的办案效果。 

  该案的成功追诉不仅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维护、净化了我市社会治安环境,更是我省追诉毒品犯罪数量最大的一起典型案件。不仅体现了市检察院在维护公平正义、严禁打击重大毒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对我市毒品类犯罪案件判处死刑的量刑标准和数额要求也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魏满萍2010年入职检察系统后,一直从事审查起诉工作。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办案方式,使得七年来所承办200余件各类案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涉法涉诉,以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作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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