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为我‘撑腰’!”,近日,因工伤致残的职工吴某某在科左后旗检察院的帮助下和用工单位达成了工伤赔偿调解协议。

科左后旗甘旗卡镇34岁的职工吴某某与内蒙古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从事畜牧相关工作。2022年12月28日17时许,在工作期间,因拆包机出现故障停止运行,吴某某进入拆包机内部进行维修,被不知情的铲车司机所投放的草包砸中,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2022年10月27日,经科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此后,吴某某及其家人多次找到畜牧公司协商工伤损害赔偿事宜,但公司人员相互一拖再拖,不愿赔偿。无奈之下,吴某某在2023年10月经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移送线索向科左后旗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科左后旗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进一步查明吴某某的损伤达到九级伤残,其遭受事故伤害后,生活难以自理,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面对巨额康复治疗费用,家庭生活更是难以为继。内蒙古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对残疾赔偿金、后期治疗、护理、营养等费用尚未赔偿,侵害了吴某某的合法权益,吴某某有权主张其权益。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科左后旗检察院联合旗司法局向内蒙古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在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2022年以来,科左后旗检察院构建“诉前和解+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执行监督”五位一体化办案机制,立足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在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民事诉讼领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人民法院、妇联、司法局等单位沟通配合,协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深受群众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