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左后旗发生的一件故意杀人案中,高某某的丈夫被害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近亲属没得到赔偿。依靠丈夫打工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高某某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一下子没了着落,举步维艰。
高某某一家住在丰润区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女儿由于父亲的突然死亡等因素处于抑郁状态,休学在家。儿子仅仅八岁。高某某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76岁的母亲靠她赡养。上有老下有小,中年丧夫备受打击,没有生活来源,高某某经济上的困难,身心上的疲累,牵动着办案检察人员的心。

科左后旗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线索后,及时向通辽市检察院汇报,启动救助程序,实地入户调查,深入高某某所在社区调查核实情况,与社区工作人员恳切交谈,针对高某某一家的情况,向社区提出进一步加强帮扶的合理化建议。社区负责同志表达了对内蒙古检察人员前来救助的感谢,表示将经常性入户,了解高某某家庭实际困难,全力进行帮扶。

为了在司法救助的同时,对被害人家庭进行多元化救助,衔接落实好社会救助,科左后旗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又到丰润区检察院,与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娜对接,介绍高某某一家的基本情况,共同商讨可行的救助方案,委托当地检察院开展后续的心理疏导、恢复学业、减免费用等方面的救助。两地检察人员还交流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取得了较好效果。